1.常州图书馆为您提供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您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申领借阅证,凭相应的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

2.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请注意您的着装和言行举止。
3.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不提供过夜寄存服务,贵重物品请勿寄存。
4.爱护公共文献资源,不要涂抹、刻划、撕扯文献,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
5.爱护公共文化设施,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不要携带宠物、食品、饮料进入各借阅室。
6.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7.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请不要吸烟、用火,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8.请您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少儿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凭少儿借阅证入室借阅,无证读者请勿入内。读者自带书刊和书包等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请存放在存包处(免费存放)。
2.少儿借阅证一人一证,每证押金50元,可外借图书2册。
3.家长持本馆有效借阅证可陪同子女进入少儿图书借阅室,借阅图书需持少儿借阅证。
4.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如需延期,只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读者可带书到馆办理续借手续,但有逾期书籍或未交清逾期费用等情况,均不能办理续借。借书逾期每册每天收费0.10元。
5.要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折页、涂画、污损和撕剪。图书外借时,读者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责任由借书者自负。损坏与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6.在本室阅览的读者每次限取一册图书或报纸,阅后请放回原处。
7.做文明读者,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或乱扔果皮纸屑。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电子信息阅览室阅览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上网。
2.本室为您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免费服务。
3.禁止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
4.读者必须遵守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制造、传用计算机病毒;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5.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室内安静,上机时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档。
6.请按指定机位就坐,一机一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要随意调换位置。
7.禁止使用自带的光盘、U盘等硬件设备,若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8.上机时间按小时计价,每小时2元,请到服务台开通并付费。原则上每人连续上机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
9.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室内禁止吸烟。



 
 
 

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馆借阅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借阅图书。未成年人请监护人陪同入内,并请做好看护。
2.所有文献(包括随书附带光盘)每次A证借阅3册,B证借阅2册。一律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超期按每册0.1元/天收取逾期费用。
3.借阅证系本人使用,每次限使用一张证。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末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补证收取工本费10元。
4.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及封面,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生损坏条形码的情况,按照该书价的10%赔偿。
5.本馆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如有违反借阅规则造成损毁、遗失文献行为,须承担责任并赔偿:
遗失文献
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凡遗失所借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一律按原文献价格的3~30倍赔偿(10年内的文学类书籍按3倍赔偿,其他类按4倍赔偿,10年以上书籍每往前推10年按其价格的10倍赔偿,依此类推,随书光盘不接受刻录,按书价的50%赔偿),同时交纳3元的图书加工费。读者遗失文献赔偿后,一旦获得原文献,即可到本馆逾期收费处凭赔款凭证退款并归还原文献,图书加工费不予退还。
损毁文献
指涂画、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⑴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赔偿1~50元。
⑵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时,按丢失文献处理。
6.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污损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
7.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9:00-19:00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读者凭本馆借阅证或阅览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入室阅览,自带书籍者及自习人员请勿入内。
2.阅览报刊请为他人着想,每次限取1种(册),阅毕请归还原处。
3.需查找过期报刊资料,请持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入库检索。需复印资料请办理登记手续后至指定区域复印。
4.爱护文献,请不要在报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扯。
5.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至室外;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吸烟。
6.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一-周日:9:00-19:00



 
 
 

精品图书、过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读者凭本馆借阅证或阅览证(一人一证)出示证件入室阅览,自带书籍自习人员请勿入内。
2.阅览书刊请为他人着想,每次限取1种(册),阅毕请归还原处。
3.需查找过刊资料,请持个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入库检索。需复印资料请办理登记手续后至指定区域复印。
4.爱护文献,请不要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扯。
5.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至室外;请勿随地吐痰,勿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吸烟。
6.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私人用品请寄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请勿寄存。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参考咨询室查阅规则
本室拥有各种参考工具书和人大复印资料,可通过网络远程检索《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国内外标准、专利等资料。为读者提供咨询、代查、复印及课题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读者进入阅览室前请将包裹等私人用品寄放存包处。
4.爱护公共文献资源,不得随意涂抹、刻划、撕扯文献。
5.本室提供打印、复印服务,需要打印、复印的读者,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6.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古籍阅览室查阅规则
1.本室收藏古籍、常州地方文献及文史类工具书,为读者提供古籍、地方文献参考咨询和研究服务,同时开展古籍版本鉴定、古籍修复、资料翻拍等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搞专题研究和有特殊需要的读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4.查阅时请当面点清册数,检查是否完整,如发现缺册、污损、撕毁、涂写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说明,以明确责任。
5.凡对所阅图书必须抄录时,请使用铅笔、园珠笔,不得使用钢笔、毛笔,以免损污图书。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家谱阅览室查阅规则
1.本室收藏常州人姓氏家谱164种2162册,为读者提供家谱查阅、参考咨询和研究服务。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
3.本室藏书为特藏图书,阅览时请倍加小心,防止损坏;摘抄时请使用铅笔或园珠笔,不得使用钢笔,以防止污损图书。
4.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

开放时间:
周二-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13:30-17:30(5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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