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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的钱庄
 

    常州的钱庄有两种,一为不放信用贷款的钱土店,备有制钱(又称铜钱),设专柜供居民以银元兑换制钱,还兼售鸦片烟土。二为钱庄,对外办理存款、放款和汇款等业务,对内设外帐、内账及汇划等职务。后来钱土店逐渐淘汰,而钱庄却不断发展。
    常州最早的钱庄为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开设在西瀛里的豫通钱庄。清光绪初,常州城乡已有大生、宝康、泰生、乾益、义泰、德生等12家钱庄开设,并成立公所,每日同业间与各行铺商号都以汇划银票进行款项收付结算,金额有时达千两以上。清光绪后期,常州工商业发展,钱庄也增至20余家,大多分布于西瀛里和南北大街,而以西瀛里为最多。辛亥革命爆发,钱庄放款收不回来,遂纷纷停业。当时不少钱庄拖欠苏州同业信用贷款,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余万元。后均以3折、5折偿还。民国初,市区仅有豫通、汇源恒、聚昌厚、源通泰、鼎成5家钱庄。民国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资本主义国家无暇顾及东方,我国民族工商业应运而生,常州大纶纱厂、常州纱厂相继创办,钱庄业有振康源等6家先后设立。此后数年间,由于钱庄获利丰厚而增至20家。1932年后,木业因江西政局不靖而大批倒闭,大部分钱庄受牵累。1933年"废两改元"后,钱业在洋厘上已无利可图导致大部分停业清理,仅剩泰成钱庄1家。1939年后,钱庄业畸形发展,当时领执照的竟有30多家,而私自拆放的地下钱庄不计算在内。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规定,凡营业至战争爆发时的钱庄且持有原营业执照者可以申请复业,不允许设立新的银行和钱庄。按照这项规定,常州城区6家钱庄先后复业。
    钱庄内部分经理、协理、襄理、清帐、汇划、钱行、银行、洋房、信房、跑街、客堂、票现、学生、栈司。钱庄的损益决算通常是每年一小结、3年一大结。每季度结算的结果不论是损是益,都将到第二年并计,等到第三年大结算之后,如果是损,由股东垫出来。如果是益,除了提存公积金外,有余就为股东与职员分派。钱庄职员的工资实行年俸制,工资多少根据规模大小和营业多少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正副经理五六百元不等,其他人员则看年资长短、工作繁简、业务多少而定,一般年俸300元左右。工资不按月发放,职工平时可以向帐房借款,至年终一并结算。如有盈余,可拿红包。
    --录自《常州晚报》二OO一年十二月六日第十五版 莫梓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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