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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早期的路灯
 

    常州的路灯由武进县商会创办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二月,全是煤油灯(内用灯芯,外用灯罩,形状不统一),每天由更夫负责点燃悬挂。悬挂地点以清道所及的各街巷为范围,于行人往来稠密之处及一些大店铺门前立灯杆横支在屋檐下,每盏路灯相距数丈,务使两灯相望,以方便行人。点燃时间以日落为度,收灯时间以日出为度。有月光之夜停点数日,以节省灯油。若遇阴雨或每月上下元月之夜,照旧点悬。路灯所需经费与清道经费一起向店铺征收,名为清道灯捐。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一月,路灯与清道同时移交巡警局办理,路灯经费也改为巡警捐。
    民国元年(1912年)4月,路灯改由武进县公益事务所接管,时有路灯72盏。是年6月,在西门外添设路灯22盏。民国2年(1913年)6月,在城内及北门外添设路灯16盏,市区合计有路灯110盏。
    民国3年(1914年),武进振生电灯公司发电营业。县公益事务所与振生电灯公司商定,改煤油路灯为电灯,以300盏为限。电灯每只16瓦,离地约2丈(六七米),两灯相距百余步,仅在电灯公司杆线达到的西瀛里、西直门、怀德路、博爱路等处设置,于国民4年(1915年)2月2日正式开点。双方规定,所用物料统归电灯公司承担,不加租费。灯泡除因电力炸损由电灯公司自行修换外,其失窃、掷破及丝断不明,由市公益所以半价向电灯公司购配。如遇熔丝熔断及线路阴隔,由市公益所通知电灯公司派工匠修理,不收修理费。照明时间为每日傍晚至次日凌晨2时。阴历十二月和正月开通夜路灯。
    电灯创办初期,所和电线不包橡皮,发生断线事故时,容易发生火灾或伤害人命。经市议事会议决,请电灯公司一律改用橡皮线,以免发生危险。凡是电灯公司电线与电话线交叉之处,设接地铁网,以防路线跌落在电话线上。
    电灯的兴起不但便利城区居民生活及夜行路人,而且有利于维护城区治安和市场的发展。民国7年(1918年),300只之数早已额满,各街巷请求认捐添装者络绎不绝,是年10月添装至340余盏。民国18年(1929年),市区共有路灯800余盏。
    民国26年(1937年)11月底,日本鬼子侵占常州,路灯遭受破坏。之后城区路灯发展缓慢,直至1949年常州解放时,市区仅有路灯1000盏,均为0.8-1米的梗灯。
    --录自《常州晚报》二OO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十五版 诸桤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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