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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色年华--2007沪苏浙青少年书画摄影展"征稿通知

来源:常州图书馆 发布时间:2008-03-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响应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使广大未成年人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而且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使他们从小就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的号召,我们将于2008年6月起,举办“金色年华――2007沪苏浙青少年书画摄影展”。通过举办这次活动,通过举办这次活动,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氛围,让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基金)、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民革上海香山画院、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图书馆学会少儿专业委员会、杭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二、支持单位: 上海美术家协会、上海书法家协会、上海书画院

三、承办单位: 上海香山书画院有限公司

四、征稿要求:

作品须由青少年本人创作。能反映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展示少年儿童良好的精神面貌。

创作内容:对周围生活中熟悉的事物的描写,对未来生活理想的憧憬,以个性化、具有年龄特点的风格和艺术形式进行表现。

画种:中国画、油画、水彩画、蜡笔画、动漫画、书法、摄影,作品上限尺寸: 中国画: 68 X 45 cm 书法: 135 X 70 cm(限直幅) ; 水彩画、蜡笔画、动漫画为: 45 X 35 cm ; 摄影作品为 12 每位限投1幅,来稿作品背面用铅笔注名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指导老师。

本次展览以公益性为主,收取报名工本费人民币50元。来稿一律不退,但投稿人的名字均以文字形式刊登在本次活动的专辑上,刊登作品均注明指导教师姓名。本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在媒体上刊登、出版、展出的权利。获奖作品在展览结束后进行公益性拍卖,所得资金全部捐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少年儿童事业。

五、征稿时间: 2008110 - 20084月底 以邮戳或送件当日为准。

六、作品评选:

评选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届时有评委由上海市公证处公证。评审机构由主办机构专业人士组成。评选结果于6月底前在三地图书馆网上公布。

七、参赛对象: 江、浙、沪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八、展览活动:

20086月,将在上海、浙江、江苏隆重举行作品巡回展览,届时请当地有关领导出席,组织青少年交流参观学习。根据筹资情况,在上海音乐厅隆重举行颁奖仪式和出版参展作品集,未能入选展出的都将其姓名在作品集和三地图书馆网站上刊登。

九、出版

本次活动出版专辑,将收进全部展出作品,同时本专辑将刊登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的著名书画家作品。

十、奖项设置:

特等奖9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特等奖9名将获得上海名家作品一件。凡获奖者和入选者均能获得精美的获奖证书、入选证书和相关纪念品。

十、投稿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189 江苏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戴广珠   吴林

联系电话:02584356282  83710957

邮编:210002

电子邮箱:jstsgxh@yahoo.com.cn

江苏省图书馆学会少儿图书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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