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省性会议会期不超一天
发布时间:2008-05-06 16:28:56
山西省政府发文要求,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简化会议程序。按照规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一般每年只召开一次全省性会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的,部门须报送请示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
200
人,会期一般不超过
1
天。能够以电视
(
电话
)
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要以电视
(
电话
)
会议形式召开。
《人民日报》(
2008-4-22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