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促进我市图书馆事业和谐发展
——常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常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 程广荣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常州市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委托,现向市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作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自1999年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至今,常州市图书馆学会又走过了七年历程。七年来常州市图书馆学会在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社科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图书馆学会的指导下,在挂靠单位常州图书馆的支持下,在各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的努力下,克服种种困难,集思广益,组织广大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促进了常州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学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以学术研究促进事业的发展,把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各类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年会49次,其中包括3次全市性的学术研讨会,2次年会,17次各行业协会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和27场学术报告会。这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水平,活跃了学术气氛,推动了我市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1.学术报告,开阔视野拓展思路
市学会通过各种渠道,先后邀请了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卢子博先生主讲“21世纪图书馆发展趋势”、中图学会副理事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吴慰慈教授主讲“信息资源管理”、四川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张晓林博士主讲“网络信息资源组织管理若干问题”、原上海图书馆党委书记、《图书馆杂志》主编王鹤鸣研究员主讲“关于中国图书馆事业的两次飞跃”、上海图书馆党委副书记王世伟教授主讲“馆员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中图学会副理事长、原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孙蓓欣教授主讲“现代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南京图书馆副馆长许建业研究员主讲“江苏省图书馆十一五发展规划热点问题”、南京大学徐雁教授主讲“阅读与馆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主任范并思教授主讲“图书馆的人文精神”等共27场专题报告会,参加人数共计1900人次。专家们渊博的学识、独特的视角、新颖的观点都使与会者深受启发。
2.学术研讨,引领学术潮流
在本届理事会期间,学会密切关注我国社会发展与改革的方向,准确把握全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趋势,紧密围绕时代发展的主题,精心策划和组织了主旨突出、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学术研讨会。从1999 年的“世纪之交——图书馆回顾与展望”,到 2001 年的“21世纪图书馆的生存与发展 ”和2003 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图书馆和图书馆事业 ”,每一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都把握着时代发展的脉搏,映射着社会发展的趋势。7年来,共有近三百篇论文参加了市学会召开的科学讨论会,内容涉及知识经济与图书馆、图书馆管理、图书馆立法、少儿图书馆建设、网络环境下的图书馆信息服务、图书馆的生存与发展、新时期读者服务工作、图书馆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社区图书馆建设、期刊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
各行业协会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也都围绕时代发展的脉搏,及时地反映着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诉求,如2004年常州高校协会召开的“网络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研讨会”,就对在建中的大学城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资源共享起到了很好的理论指导作用,市医学图书馆协会2005年召开的“医院管理年与医院图书馆建设”专题研讨会,中小学图书馆协会2004年召开的期刊利用专题研讨会等等,这些研讨会的召开,都在积极地引领着图书馆学研究的方向,推动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本届理事会不仅在学术研讨会的内容上注意把握时代脉搏,而且在论文交流形式上也与时俱进,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替代传统的书本式论文集,从第九次科学讨论会将软盘到第十次科学讨论会将光盘作为论文传递的载体,无不体现出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
3.上情下达,参与省、全国研讨会
为了让会员及时了解有关学术活动的信息,市学会及时将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社会科学情报学会学术委员会研讨会、省图书馆学会科学讨论会、长三角地区图书馆学术研讨会等各级征文通知,转发到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征文活动。自1999年以来,全市会员共有160篇论文参加了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其中有60篇论文获得了一、二、三等奖。
市学会不仅提供信息,动员会员参加省学会和中图学会组织的参观交流活动,如利用中图学会年会,到会议所在地参观当地图书馆建设情况,利用EFLA国际图联大会,到会议所在国参观考察图书馆和文化建设;还组织部分会员到兄弟城市图书馆参观学习。七年里,我市图书馆人外出学习考察的足迹远及欧洲、澳洲、韩国、港澳、东北、云南、广西,近及浙江、苏州、无锡等地,这种交流考察活动开阔了大家的眼界,对我市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发挥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
市学会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机会,使社会对图书馆事业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支持,从而推动图书馆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1. 50年回顾,弘扬图书馆精神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展示50年来常州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建设成果和服务成果,2000年学会举办了“常州图书馆事业50周年成果展”。该展览共设展板46块,分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中专图书馆、医学图书馆、科技图书馆、工会图书馆七个展区,共展出图片350幅。其中反映图书馆事业发展成果的245幅,反映图书馆服务成果的105幅。展览系统展示了常州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历程,展示了图书馆在为两个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展览还集中体现了常州图书馆人的图书馆事业精神,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 全民阅读,营造书香社会
1999年及2003年,学会配合市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在全市图书馆界分别开展了“祖国颂、社会主义颂、改革开放颂”和“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书征文活动,共计收到征文150篇,其中有29篇获奖。
一个热爱读书的国度,一个有阅读习惯的民族,必然会极大地推动一个国家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公众的阅读需求是图书馆发展的真正动力。中国图书馆学会从2003 年起在全国图书馆界发起“全民读书月”活动,市学会积极响应,在总结常工院、市教育学院附中等图书馆举办读书节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读书活动经验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的形式,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全民读书活动的开展。与学校图书馆开展的校园读书节遥向呼应的是,公共图书馆普遍开展了红领巾读书活动,这一活动已经进行多年。在一年一度的红读征文活动中,本市四所公共馆每年都要收到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篇的征文,常州市图书馆还成立了红领巾读书社,并且将读书社的触角延伸到了学校。通过社会阅读推广活动,学会有效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指示精神,为推动书香社会、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尽了责任,做了贡献。
3. 形式多样,扩大社会影响
公共图书馆根据文化部及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要求,把每年五月份的“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图书馆的重要形式。学会每年都积极发动和组织有关会员馆根据每年确定的主题,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市民来认识图书馆、了解图书馆、走进图书馆和利用图书馆,努力树立和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三、组织各类培训和竞赛,提高图书馆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图书馆事业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采取各种形式提高全市图书馆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快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市图书馆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学会举办了中图法4版培训班、图书馆基础知识培训班、计算机知识培训班等,并从2004年开始每年举办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基础知识培训班各一期,满足了不同层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7年来,学会共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12期,培训学员490人次,对提高广大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提高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2002年,在常州市文化局的领导下,学会策划并精心组织了由文化局主办市学会承办的,包括公共馆、高校馆、中小学图书馆、医卫图书馆等参加的全市图书馆系统计算机应用知识大赛。2005年和2006年,市图书馆先后又承办了由市文化局主办的全市公共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利用知识大赛,和全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3次竞赛共吸引了190人次参加到学电脑用电脑的活动中来。
四、加强组织建设,实践新的行业制度
本届理事会期间,学会不断强化自身的行业协调和指导职能,增强行业权威和影响力。学会通过参与图书馆评估,促进图书馆事业不断发展;通过开展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职业观念,引导职业行为;通过馆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馆员专业素养,保持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学会积极加强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积极争取承担政府分离出来的相关行业工作。2003 年,学会首次接受市文化局的委托,参与第三次全市辖市(区)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协助文化局组织专家评估组,对3个辖市(区)图书馆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学会还组织专家根据细则对辖市(区)图书馆进行业务指导。
六届理事会期间共召开理事会14次,专业委员会会议9次,编印《常图通讯》26期,编印论文特刊4期。与此同时,学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7年来共发展新会员125名,推荐省会员21名,全国会员7名,壮大了学会力量,促进了事业发展。在会员不断增加的同时,学会加强了会员的规范管理,在对会员进行重新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会员数据库,及时将学会和会员的相关信息送上互联网,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学会的影响。
为了加强与本地各学术团体的联系和交流,2005年11月学会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了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学会在日常工作中,以积极的态度与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等主管机关联系,按期完成各部门布置给学会的各项工作,并参加他们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按时参加财务、办学培训班。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的要求,每年完成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社会力量办学年度检查工作,做好规范管理学会的各项工作。
五、建立荣誉体系,完善激励机制
常州图书馆学会六届理事会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荣誉体系,使学会的权威性在社会和业内不断得到提升。2000年12月,学会在河海大学图书馆召开了“常州市图书馆学会20周年庆典暨第八次科学讨论会”,会上表彰了20位学会活动积极分子,并向他们颁发了奖状;2003年12 月,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召开“常州市图书馆学会2004年年会暨读书活动交流会”,会上表彰了6个开展读书活动的先进集体,表彰了30位学会活动积极分子。
由于大家的积极努力,2003年7月常州市图书馆学会在江苏省图书馆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被评为省先进学会,三名会员获学会先进工作者奖,2005年7月两名会员在中图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优秀会员奖。
另外学会还利用召开科学讨论会的机会,对会员撰写的论文进行评奖,三次研讨会共评出获奖论文76篇。
六、存在问题与不足
常州市图书馆学会在全体会员馆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学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 部分会员组织观念不强,会费的缴纳比较拖沓,今后要加强对会员的管理。
2. 会员馆与学会的信息交流比较少,会刊的发放不能做到及时、全面,会刊的质量有待提高,今后准备每个会员馆设立一名联络员,加强信息交流。
3. 学会秘书处与会员的联系比较少,组织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够多,参与面不广泛。
各位代表,我们将不断探讨和研究新形势下学会工作的新思路,团结和依靠广大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促进交流,为繁荣我市图书馆学术研究,促进和推动我市的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各位代表!
常州市图书馆学会章程
(二○○六年十二月正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常州市图书馆学会。英文译名为Changzhou Society for Library Science,
缩写:CSLS。
第二条:本团体性质:本学会是由常州市各系统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参加的公益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图书馆行业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发展我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学术研究,促进图书馆事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四条:本团体是江苏省图书馆学会,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团体会员,并接受其业务指导。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常州市文化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常州市民政局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北路8号,常州市图书馆内,邮政编码:213003。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开展图书馆学方面的学术研究, 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发展与兄弟 省市图书馆界的友好联系;
(二) 编印学会会刊, 编写有关图书馆学专业的内部书刊资料。
(三) 普及图书馆学基础知识,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 维护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 各种活动;
(五) 对我市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 争取政府授权或委托,参与图书馆业务活动中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准则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价与鉴定; 参与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研究与实施。
(七) 利用文献资源和人才、设备优势,组织文献信息的开发和利用;为我市文化、教育、 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决策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八) 向全社会宣传图书馆,提高全民图书馆意识,提高图书馆的效能及其社会地位;
(九) 倡导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城市发挥作用;
(十) 组织评选和推荐学术成果与论文,组织其它各种有益活动,扩大知识面,增进会员身心健康;
(十一) 发展会员,不断壮大,完善自身组织建设,并向全国和省学会推荐会员。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团体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全市各专业系统图书馆协会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本学会指导。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管理员或其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2) 大专以上在图书馆工作一年以上,并有一定研究能力者。
(4) 从事图书馆工作二年以上, 对某一项业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并有一定研 究能力者。
(7) 热心和支持图书馆学会工作的文化、教育、科研部门的领导干部。
(8) 与图书馆专业有关, 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团。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 由学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
(3) 获得本团体的出版物、有关学术资料以及服务的优先权。
(5)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本团体决议。
(2)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1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理事。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学术工作委员会、网络建设专业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读者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其成员由理事会聘请。
第十八条:理事会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 选择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吸收或除名 。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会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素质好。
(2) 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 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8)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延长任期,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作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
(2)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5)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6) 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凡担任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之职,因各种原因不再从事图书馆岗位工作的,其上述身份即为自行消失。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挂靠单位补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基金
(6) 利息。
(7)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换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对本团体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的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的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06年12月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2006年12月22日报民政局审批通过。
常州市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组织机构
名誉理事长:钱 潮
理 事 长: 程广荣
副理事长: 王树亮 黄 琳
秘 书 长: 石一梅
学术研究委员会 主 任: 郑成增
副主任: 刘震谷 陆振光
网络建设专业委员会 主 任: 汤黎光
副主任: 刘福星 宋国忠
读者工作专业委员会 主 任: 黄溧震
副主任: 陈 萍 李永茂
出版编辑委员会 主 任: 石一梅
副主任: 张正和 卢 燕
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金 耀
副主任: 杨红芹 庄琦玲
周边信息
溧阳图书馆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
征文活动颁奖会
9月22日上午,溧阳市图书馆在二楼综合阅览室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征文活动颁奖会,市文化局领导、各学校辅导老师和获奖征文作者出席了颁奖会,会上为获得征文活动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者颁发了奖状和奖品。本次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141篇,体裁多样,文笔生动、感情丰富,从不同的侧面再现了艰苦卓绝的长征历程,表达了对革命先辈的崇敬、缅怀之情和将长征精神继承和发扬下去的决心。
会上还为“牢记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的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和奖品。 (溧阳图书馆)